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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的核心素养与语文教学
摘要:学科教学必须关注该学科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而“语文核心素养”定义不明。本文提出语文的核心素养是在语文知识和语文思维方面的修养,语文思维的核心在于分析、综合与评价三个方面的思维能力。语文教学必须关注语文核心素养即语文的思维品质,感性的、肤浅的语文教学,以及仅限于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是不可能提高语文教学效益的。
关键词:核心素养;思维;思维品质;语文教学
人类的本质性力量在于人的思维能力。人类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借由其思维能力,累积了大量的经验和知识。教育的宗旨在于使得受教育者迅捷地获得前人所积累的知识、经验、思想和技能,以推动文明以较高的效率持续发展。知识、经验、思想和技能的形成、传承,都离不开思维能力。不难看出,教育最核心的任务,是培养人的思维能力,使得受教育者更快、更好地吸收人类文明成果,并在此过程中有创新的可能。
语文的学科学习与学科教学,当然也不例外。语文教学的核心任务是什么?那就是提升与语文学科相关的思维品质。如果学生的思维能力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思维品质未能通过教学得到提升,语文教学就是失败的。
1、语文核心素养之困
什么是素养?“素养”是指“平日的修养”,也指学识、造诣、技艺、才能、品格 等方面的基本状况。“素养”一词,在各学科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稿)》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稿)》中使用普遍,如“人文素养”“科学素养”“语文素养”“数学素养”“音乐素养”等等。“素养”比“素质”的提法更妥帖,可“养”者是后天养成的;而“素质”更强调“质”,可指先天的属性。
那么,什么是语文素养?一般来说,语文素养是思想情感、语言积累、语言运用、思维品质、审美情趣、学习习惯等的有机整合。 就学生而言,语文素养,是指学生在语文方面表现出的“比较稳定的、最基本的、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学识、能力、技艺和情感态度价值观”,具有工具性和人文性统一的丰富内涵。
上述说法,非常周到,但未能解决语文素养的“核心”是什么的问题。语文的核心素养,顾名思义,当然是各种语文素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以前有过“知识中心说”“语文能力核心说”“审美能力核心说”,各有其道理,但都未能成为共识。近来一些专家提出“语言、思维、审美、文化”的语文核心素养说,当然也有其道理,但这四个词的覆盖面也极其宽广,说它们是语文所涉及的“面(领域)”尚可,但说它们都是“核心”,不免令人困惑-太多了,就很难说是“核心”。“核心”当然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一旦要指明什么“最重要”,那就容易见仁见智,也容易陷于片面。既然如此,难道语文素养就没有核心吗?如果有,语文核心素养究竟是什么呢?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得到解决,语文教学就会有很多迷惑。
2、语文核心素养究竟是什么
2.1三维目标的启示
现有的语文课程标准,提出语文学科的三维目标:知识和技能、方法和过程、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是语文课程的目标,根据三维目标来确定语文的核心素养是困难的。但是,三维目标也能给我们一些启发。三维目标的三个维度,权重不是一样的。“知识和能力”,是任何学科最核心、最本质的目标,这个目标决定了教学的学科性质。“过程和方法”是指该学科的学习中,为满足“知识和能力”的达成而采用的路径、方法或手段。 不同学科有不同的学习要求与相应的方法。严格来说,既然是“过程”,就不能叫做“目标”。“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实质上是学科学习过程中带来的附加效益。严格地说,这部分不是狭义的“教学”,而是广义的“教育”。除了德育或伦理学课程,没有哪个独立学科会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作为独立的教学目标。由此观之,“知识和技能”,是所有学科最核心的目标。语文学科的核心目标,就是让学生获得语文学科特有的知识,形成相关的语文能力。既然这是语文学科教学的核心目标,学科教学又是为了使得学生提升学科素养,那么,语文的核心素养,应该就包含在语文学科的“知识和能力”之中。结论一:应该在语文学科 的“知识和能力”之中,来确定什么是语文核心素养。
2.2语文核心素养:“语言、思维、审美、文化”
人民教育出版社最近的一次相关会议上,有关专家表示语文课程标准将被大幅度修订,其中一个关键性变化,在于提出了语文核心素养就是“语言、思维、审美、文化”。这个最新的说法,我认为仍然是有问题的。“语言、思维、审 美、文化”,后面分别接上“素养”这个后缀,也无不可。但这四个名词本身只表示了语文学科内容所要涉及的四个方面或四个范畴,不像一个表示修养的概念。而且,这四个之中,哪个才是“核心”呢?或者,四个都是“核心”?如果四个都是核心,那么语文教学中,到底以哪个为最主要的教学依据?或者,四个同等看重?它们有无权重的差异呢?“语言、思维、审美、文化”,四个词实际上囊括了语文所及的方方面面。这种提法,仍然使得教师很难在实际教学中掌握教学的重心,因而本质上仍然是模糊的。
语文作为一门语言学科,“语言”无疑是学科教学中的核心任务之一。学科教学,学科知识的掌握与学科能力的形成,当然离不开“思维”。语文学科中当然有“审美”的成分和“文化”的要素,但“审美”同时也是美术、音乐等艺术学科中的主要成分,而且它也在所有学科中存在;“文化”更是广义的人类的文明成果,一切学科都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因此,“审美”与“文化”因素也许在语文学科的各种教学材料中广泛存在,但它们并不能标示语文学科的独特性,不能代表语文学科的本质属性。事实上,语文学科中所要学习的文体类型,不但有审美性较强的文学类文本,也有相当数量的、审美性很弱的实用类文本。语文学科属于“文化”,别的学科也统统属于“文化”。基于上述理由,我认为把“审美”与“文化”列为语文学科的核心素养范畴,是不妥的。“语文素养”的外延过大,会使得语文课程自我膨胀,承载过重,进而失去语文的“学科特色”,削弱工具性功能,这其实是很危险的。固然,我们不能说“审美”与“文化”不属于一个人的素养,但把它们说成是语文的核心素养,是可疑的。结论二:应该在“语言”“思维”之中,来确定什么是语文核心素养。
2.3语文核心素养
上文得出两个结论:结论一是应该在语文学科的“知识和能力”之中,来确定什么是语文核心素养。结论二是应该在“语言”“思维”之中,来确定什么是语文核心素养。
这两条结论,实际上具有对应关系。所谓“知识”,在语文学科中是指语文知识尤其是关于语言的知识(语文知识包括语言知识,但范围更广,也包括关于文章的知识、文学的知识、文化常识等等);所谓“能力”,是指思维对语言和言语活动(作为文本分析与评价的阅读、作为文本构建的写作、作为口头文本建构的口语表达)的处理水平。处理水平越高,语文的思维品质越好。
由此可以得出最终结论:语文核心素养,就是在语文知识和语文思维方面的修养。
语文核心素养的高低,由语文知识的丰富程度和语文思维的强弱程度来判定。“知识”是思维的结果或成果,“能力”的内核是思维。因此,“知识和能力”,本质上可以统一在“思维”这个点上。如果我们必须确定一个唯一的“核心”,那么,语文核心素养,可以被简单地描述为语文的思维品质。
3、语文核心素养的培养
3.1语文课须注重思维品质
根据上节得出的结论,我们可以分析出品质良好的语文教学应该是怎样的。
从教学路径说,语文课中最基本的类型,包括阅读课、写作课、选修课与活动课。日常教学中,前二种数量最多。无论哪种课型,都须看它能否提供较为丰富的语文知识,或能否注入足够的思维因素进而改善学生的语文思维。
通过这个标准,我们能够判断一堂语文课是真的语文课还是假的语文课,是高效的语文课还是低效的语文课。可以说:充满感性的语文课未必是一堂好的语文课;让人感动的语文课未必是好的语文课;把“满堂灌”变成“满堂问”的语文课未必是好的语文课;令学生进行“小组合作学习”的语文课未必是好的语文课。这些未必好的语文课,却在迄今为止的语文课堂上大量存在。 语文课的“少慢差费”,实际上是和语文教育界长期以来对语文核心素养的理解缺失甚至理解错误相关的。一般说来,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教学,承担着较为繁重的语文知识传授任务,通过语文教学注入大剂量的语文知识,是这个阶段语文教学的基本特征,语文知识的“积累”的数量,是衡量本阶段学生语文核心素养的主要指标。高中阶段,以汉语为母语的学生, 基本上具备较为完整的语文知识结构,并无大量的语文知识学习任务,他们所需要的是语文思维品质的提升;语文思维的品质,是衡量本阶段学生语文核心素养的主要指标。确保语文课有较高的思维含量,确保语文课给学生思维带去一定强度和密度的刺激,着眼于以分析、综合、评价为主的思维能力训练,使学生思维获得锻炼与提升,是高中语文课的核心任务。
以阅读课为例,可以说,高效的阅读课是很少的。然而不少语文教师的思维品质不足以解决文本理解的基本问题,亦即部分教师的语文核心素养本身就是存在问题的。用转抄教参的方式上语文课的教师,不在少数。这样,语文课堂要具备足够的思维密度和强度就是不可能的;学生很难在语文课上得到足够的思维刺激,遑论提升其思维品质。
3.2语文思维品质的核心部分
语文的思维品质,怎样评判和培养呢?我认为,现有的《考试说明》所构建的框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以构成一个评价基础。考试本身就是为了合理评价;从现实层面说,学科教学最终必须接受国家考试的检验,亦即需要接受《考试说明》提出的评价标准。全国新课标 2015语文科《考试说明》提出的能力层级包括:高考语文要求考查考生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六种能力,这六种能力表现为六个层级。
A.识记:指识别和记忆,是最基本的能力层级。
B.理解: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
C.分析综合:指分解剖析和归纳整理,是在识记和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
D.鉴赏评价:指对阅读材料的鉴别、赏析和评 说,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阅读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E.表达应用: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表达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F.探究:指对某些问题进行探讨,有见解、有发现、有创新,是在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的基础上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从思维品质的角度看,六个能力层级可以被简化。“识记”较为简单,思维含量较低;后面五种才具有较为明显的思维要求。而这五个能力层级,还可进一步合并。其中最重要的,是“分析综合”与“评价”。这是因为:正确、精确的“理解”,必须以“分析综合”作为基础。对一个相对复杂的理解问题,若无正确的“分析综合”,就无法达成正确精确的 “理解”;合理的“鉴赏评价”,一定要以合理的“分析综合”作为基础,否则“鉴赏评价”就是无根的;合理、得体的“表达应用”,必然以正确的“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若无一定程度的“分析综合”能力,“探究”不可能有效进行,而且不可能得出合理的探究结论。
据此,最本质、最核心的能力是“分析综合”。“分析综合”,本质上对应“演绎归纳”,是人类最基本的思维形式。但我为何要把“评价”也列入呢?是因为“评价”是评价者对对象的自主、独立的判断,它虽以“分析综合”为基础,但同时是对“分析综合”的超越。“鉴赏”为何不列入呢?是因为“鉴赏”本质上就是一种“评价”,其特殊性在于具有审美性,而对审美性部分的合理把握,其实就是“分析综合”能力的体现。
综上,语文思维品质培养的核心部分,就是培养分析、综合与评价三种能力。好的语文课,必须持续关注这三项能力,努力促进这三项能力的提高。
4、基本结论
总结上文,可有如下基本结论:
4.1语文核心素养,就是在语文知识和语文思维方面的修养。能力的核心是“思维”,“知识”是思维的成果,因此“语文核心素养”这一概念,基本相当于“语文的思维品质”。
4.2语文思维品质的核心部分,是分析、综合与评价三种能力。聚焦于这三种能力,是提升语文课(尤其是高中阶段的语文课)教学效益的关键。
4.3语文教学是理性的,它必须不间断地关注。语文核心素养即语文的思维品质。教学过程可以带有感性、情感,但必须制止感性的、情感的语文的泛滥;如果课堂不能提高思维的密度与强度,仅仅通过学习方式的转变,企图以“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来提高语文教学效益,是不可能的。